在有关诈骗行为的
刑事责任判定方面,其所涉及的
犯罪数额将成为
量刑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简称《刑法》)第266条明确规定: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了较大程度的,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需缴纳相应
罚金;
若
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相应罚金;
若
数额特别巨大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
刑罚,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
处罚。
此外,对于本法中另外规定的特殊情况,亦将依法依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由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实施)对上述诈骗罪的具体适用
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与说明:
即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至1万元期间、3万元至10万元区间以及50万元以上的,应根据《刑法》第266条视为“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不同档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