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停车等候记录告知单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的告知单都意味着产生了罚款。
如果发现您的车上被张贴了黄颜色的告知单,这表示当前行为仅属于
警告范畴,无需采取任何额外措施或支付任何罚单款项。
但是,若
机动车驾驶人在收到告知单后未能积极响应,或者虽然在场却拒绝立即停止
违法行为,且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都造成了阻碍和困扰,那么他们将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有可能面临机动车被拖离现场并转移到不会干扰交通的特定位置或由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场所进行临时存放的风险。
在此特别提醒,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拖车业务是免费服务,且必须及时通知车主相关车辆停放地点。
然而,如若告知单并非黄色,那么您便可选择通过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的在线付费方式来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
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