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方未能依法履行
抚养义务交付相应
抚养费用,您可依循下列法律程序向法庭提出
申诉请求。
首先,请孩子代表在
诉讼状中明确要求与对方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将此诉状
递交至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并缴纳相关
立案费用。
随之,耐心等待案件进入
开庭审理环节之前,确保自己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离婚协议或
判决书等关键性文件。
进一步看,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项为孩子的户籍簿或出生证明及“
复印件”;
第二项为离婚协议和其副本;
第三项为
离婚证书及该证书的副本;
第四项为由两部分组成的
民事起诉状;
第五项则涉及预先支付诉讼处理费用。
待法院做出关于
强制执行抚养费支付责任的裁决后,倘若对方仍不予履行职责,您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结果,无需再次发起新的
起诉程序。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