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首先是基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
其次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时;
再次,在
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如果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
债务,或者已经通过自身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第四种情形就是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促后仍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该项义务;
最后若当事人一方存在拖延履行债务或其他
违约行为时,若这些行为已使合同的实现目的变得非常困难甚至无法实现,那么当事人也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