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夫妻双方共有的男方公司企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通常由夫妻二人
协商一致解决即可。
然而倘若夫妻二人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性协议的话,那么属于私人所有的公司企业财产将无法进行分割,而对于共同所持有的相关资产部分,双方均可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并由人
民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以及法律规定中关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一方权益等方面的原则来对其进行裁判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