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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自收钱,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之规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管理职位的职员,倘若他们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民事责任
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贪污罪】部分则针对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以及这些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中的公职人员,如果他们存在上述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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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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