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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未写女方名,还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没有将配偶列入产权人之中,那么一般的情况下,它是被视为共同财产的。
然而,倘若该房产是由某一方通过其个人财产积累或者共同财产购买所获得,并且双方已经就所有权归属问题达成共识,那么这部分房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了。
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以及接受赠与的财产等,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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