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中,需要获得
子女抚养权的女性,应当着重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搜集必要的
证据资料:
首先,收集双方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据材料。
通常来说,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在薪资水平、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可能不会太过悬殊,但并不代表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区别;
尤其是对于直接
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所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这将会对其后代的健康成长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要设法获取这方面的证据资料,以显示出这一点的重要性。
其次,重点关注于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孩子此前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长辈们的意见和身体状况,这些常常也会成为直接左右
孩子抚养权的关键要素之一。
再次,重视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采集。
在
离婚案件中,如何妥善处理
孩子抚养问题的核心原则在于,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假设双方有离婚的可能,而其中某一方与学校的距离相对亲近或者居住的社区较为成熟完善,那么这无疑将为孩子的就学和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进而加大其在
争夺抚养权上的优势。
紧接着,家长们可以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并且充分加以尊重。
最后,法院在判决定夺孩子
抚养权归属时的考量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