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肇事逃逸案件中,交强险应当对
受害人进行
赔偿。
须知,肇事逃逸并不属于交强险法律条款所列举的除外责任情形。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若肇事车辆已成功投保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将在此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
然而,在特定情境下,交强险仍可享有酌情免赔权。
详细描述为,若肇事车辆存在下述情况,保险人才得以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1)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资格或
醉酒驾车;
(2)被保机动车于
盗窃、被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3)投保方
主观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交强险的
赔偿责任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
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
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