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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其法律效力如何

配偶双方在婚姻期内,若有任意一方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属于夫妻共有的资产赠与给第三者的行为,应按照赠与财产的特定属性,明确该方当事人对于共同财产中所涉及到属于自身那一部分所享有的处置权益。
在此基础上,可以确认这部分财富的赠予具有法律效力
与此同时,针对属于另一方的相关财产,其赠予则被宣告为非法、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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