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嫌疑人或被告获取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案件资料便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负责保管。以上各类机构承担着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与审判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在此期间,被
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执行机关所规定的制度,并按期向执行机关汇报个人情况,以
保证司法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