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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不需要社区矫正

在接受取保候审阶段,通常不要求涉案人员实行社区矫正。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提供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他们在未被剥夺自由的前提下仍能等候法庭的判决。而社区矫正则主要适用于被宣告缓期执行罚金等非拘役刑罚的犯人,通过在社区范围内的改造活动,实现恢复社会秩序和个人道德品行的效果。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由于两者性质上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通常并不会将两者混为一谈或者相互牵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自身状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需要接受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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