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碰瓷”恰恰通常被视作为一种典型的
敲诈勒索犯罪形式。按照法律的界定,所谓敲诈
勒索罪便是指那些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地,运用恐吓、威胁或者紧逼等手法,强制对方交纳财富的行径。而“碰瓷”者往往会精心策划并制造出交通事故,随后便利用受害方迫切希望解决问题的心理,向其提出过高的
赔偿请求,这无疑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