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款先审查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确定权属,按先返还集资参与人本金(不足则按集资额比例返还)、再支付合理维权费用等、仍有剩余则上缴国库的顺序处理,且执行退款要保障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有合法债务应先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退款有着明确程序和顺序。先对涉案财物审查确定权属,体现了司法的严谨性,保证退款合法合规。先返还集资参与人本金是为了最大程度挽回他们的损失,按集资额比例返还则保证了公平性。支付合理维权费用是对集资参与人维权成本的补偿。最后上缴国库使剩余财物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规定保障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先清偿合法债务,是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如果遇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款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