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施工合同纠纷专题 > 建工合同无效好处和坏处是哪些

建工合同无效好处和坏处是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时,若该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则不得再行履行;
其次,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被判定为无效,但工程项目已经完成,那么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关于价款结算问题,若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并被确认合格,则当事人有权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如果修复后的工程仍然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在工程质量方面,承包人有义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这是其法定职责,无论合同是否有效都不能免除;

三,在其他损失的索赔方面,由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均已失效,因此,对于各方因合同无效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实际损失证据
最后,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承包人依然可以依法主张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