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
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应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往往是将他人托付于自身保管的物品、被遗忘之物或是埋藏之物擅自占为己有,并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通常较大,且
当事人拒绝归还;
再次,从
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它可以是任何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该
犯罪行为必须是当事人故意为之。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