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父母欠债未清偿时,法院并没有权力随意冻结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的银行账户。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及常理思考,成年人在获得财产后,这些财产已然成为他们个人的私有财产,而非与父母共同拥有的财物;
其次,法院也无法直接冻结子女的银行账户,因为这涉及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然而,如果有确凿
证据表明父母故意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意图逃避
债务偿还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依法冻结子女的银行账户。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