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汽车贴膜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除非投保者额外购买了设备险种。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汽车原有设备所产生的损失进行
赔偿,然而对于车体附加的设备或者装置,保险公司并不负担相关损失。因而,若因贴膜而导致的车辆损失由对方承担,那么超出这部分的损失将由事故责任方来承担。倘若投保人已经购买了设备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条款进行相应的理赔处理。在车身贴膜的理赔过程中,同样需要考虑到投保人是否已购买新增设备险。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