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二周岁的
未成年人若因
故意伤害而触犯
刑法,其所应当面临的判罚司法律定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
然而,判定上述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及是否应该
追责,需要根据
行为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所导致的人身伤亡程度,以及其使用的手段是否达到特别残忍的程度,情节是否极其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后才能进行追诉。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