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的原因,涉及方方面面,如投保人未能充分履行如实告知的法律责任,使保险公司怀疑其存在刻意隐瞒病情而进行保险
欺诈的行为;再如若事故发生在保险公司设置的等待期内,则可直接被列入该公司的免赔范畴;又或者是事故本身就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并不在其所提供的保障范围之内等等。当投保人遭遇保险公司无理拒绝赔偿时,他们有权通过拨打中国保监会的客户服务热线12378或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的裁决。在此之前,
消费者在选择投保产品时,务必认真研读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明确了解各项保障措施、免责条款以及理赔条件等关键信息。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