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
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理赔事项发生,且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时,您可寻求保险
代理机构的协助,委托他们作为您的代表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的沟通和磋商。
此外,您还可行使投诉权利,前往保险公司总部,通过投诉途径来解决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纠纷。倘若上述两项措施均无法达到期望效果,您亦可考虑向贵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诉。
《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
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