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务人拖欠他人金钱而引发
诉讼时,存在两种可能的解决策略:
首先,债务人也可以主动与
债权人进行有效的交流,以期对方能够撤回
诉讼请求并寻求
庭外和解;
其次,当债务人因欠款而遭受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时,一般在
立案之后,法院将会展开
庭前调解程序,如果债务人具备偿还款项的经济实力,通过庭前调解即可达成圆满的解决方案。
如果未能及时参与到庭前调解环节,在案件正式审理期间,仍有机会协调处理,并签署调解协议;
此外,假如协商及庭前调解均告失败,在原告
提出诉讼之后,被告应力争积极回应,以争取法庭作出有利于自身的判决结果;
最后,倘若法院最终做出对己方不利的判决,在具备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应尽速履行相关义务。
因为在法院
判决生效后,如若拒绝履行相关责任,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