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保者遭遇
意外事故或者罹患疾病而引发
医疗费用开支之际,相应的保险公司应对此依照
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合理的理赔支付。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需要对相关的理赔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一旦发现投保者未能如实告知其病史实情,抑或是存在已知的既往病症等情况,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利拒绝提供
赔偿金。倘若投保者对于保险公司所做出的拒赔决定持有异议,他们可以选择通过投诉、
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有权就
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拒绝赔付。
2.《保险法》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提出
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理赔。
3.《保险法》第十五章: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