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撰写
起诉书时,
首先应详尽地注明原被告双方的
身份信息及基础资料,
其次明确阐述原告所提出的具体诉求和主张,
最后详细描述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及发展过程;
2.随后携带起诉书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前往当地法院
立案庭申请立案审批。
3.经过立案审核通过之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相应的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提交的
答辩状;
4.待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并发出
传票后,请务必根据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