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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关于已满十二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岁年龄段儿童是否应承受刑事责任之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此年龄阶段内的少年如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致使他人死亡,亦或通过极端、残忍的方式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且导致残疾之情形,同时情节极为恶劣者,在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该少年仅触犯其他类型罪行,则无需面临刑事处罚,然而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其实施适当监管,且在必要时,还需依法对该少年进行专门化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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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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