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不实的借款意图来获取出借方的信任,进而实现借用款项的目标,在某些特定环境下,该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诈骗”。所谓的“
借贷型诈骗”,即是指那些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利用借贷这种方式来
窃取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行为,然而,“借贷型诈骗”与我们常说的民间借贷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在于借款者是否抱有
非法侵占的企图。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