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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虚构理由不还钱是不是诈骗

编造不实的借款意图来获取出借方的信任,进而实现借用款项的目标,在某些特定环境下,该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诈骗”。所谓的“借贷型诈骗”,即是指那些行为人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利用借贷这种方式来窃取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行为,然而,“借贷型诈骗”与我们常说的民间借贷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在于借款者是否抱有非法侵占的企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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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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