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侵占罪的
追诉时效被设定在五年内。这是由于侵占罪的最高
法定刑恰好也是五年,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
犯罪行为,经过五年后便可免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侵占罪,是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
埋藏物据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经催告仍拒不归还的
违法行为。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