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入室
抢劫的歹徒在实施过程中遭受致死伤害,那么此行为便可视为
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明文规定,对于正在实施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等严重
威胁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
当事人可以行使
防卫权,即使在防卫过程中导致不法侵害者死亡,也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入室抢劫无疑是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之一,因此针对此类情况所实施的防卫行为,应视为
特殊防卫,并不存在
防卫过当的问题。在此类防卫情境下,若将入室抢劫的歹徒击毙,则该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