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抢劫罪的当时性质是什么

抢劫罪的当时性质是什么

抢劫罪属于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其对国家与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以及公民人身权利造成了严重侵害。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抢劫罪的法定刑量刑幅度,由最低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逐渐升级至最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死刑,同时还将面临罚款或资产收缴惩罚。在实际裁定刑罚时,将综合考虑案情中的诸多重要元素,比如实施抢劫时所使用的方法、引起的后果程度、犯罪者的动机初衷以及整个案件的犯罪情节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