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财物范围涵盖了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各种性质的单位所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可以囊括诸如现金、商品、器材等有形资产,同时还包含了土地、房产等固定财产。而
非法占有这一行为,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繁复的,比如通过秘密
窃取、
欺诈手段、侵占途径等不法手段攫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倘若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通过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的方式,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级,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并会按照涉案金额的大小,予以相应程度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