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合法的公民、
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团体,当他们的民事权益遭受侵损或者与其他人产生了争端时,他们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恳请人民法院以庄严的审判程序为他们提供公正而有力的司法保障。尽管
当事人之间并未签署书面的
合同协议,但是若有确切的结算清单足以证实彼此间确实存在着
合同关系的话,同样可以采取
诉讼途径来解决所涉
纠纷。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格外谨慎地搜集及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于在审判庭上稳固地支撑起自己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