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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实际施工人间接身份的确立,我们应当将其定位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承揽方,也就是在出现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借用资质等不规范行为时的实际负责本职工作的承包方
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有权向相关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如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提出自己的权利诉求;
同时,他们还能选择以工程的发包方作为诉讼的被告进行直接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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