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欠款能加倍追讨利息吗
工程欠款能否加倍追讨利息,需看具体情况。若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就逾期付款利息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可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若对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其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正常欠款利息按约定或法定计算,而迟延履行期间可要求加倍支付利息。
二、工程欠款加倍追讨利息有何依据
工程欠款加倍追讨利息有明确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同时,对于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若发包人未按规定支付,在一定情形下可能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旨在促使发包人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
三、工程欠款利息计算方式有哪些规定
工程欠款利息计算方式有以下规定:
首先,有约定的从约定。若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于欠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标准、起算时间等明确约定,应依约执行。
其次,无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计息时间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计息。
再者,对于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但约定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没有约定垫资利息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另外,利息应随本金结算而结算,结算后利息应并入本金重新计算利息,此即“利滚利”,但法律禁止计算复利(有特别约定除外)。
当探讨工程欠款能否加倍追讨利息时,我们清楚了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法定,迟延履行还有加倍支付利息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追讨利息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对方恶意拖欠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还有,如果发现计算利息的依据存在争议,又该如何举证和应对?这些都关系到工程欠款利息追讨的最终结果。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工程欠款利息追讨方面还有其他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