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
保险法规,凡涉及对
机动车用途变更的情况,尤其是将家用轿车转变为运营汽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即使当前符合法律规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
网约车)”得到广泛认可,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实际上等同于将非运营性车辆改造成为运营车辆,改变了车主对该车辆的使用初衷和目的,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因合法理由而决定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