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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包括60岁吗

在处理死亡赔偿事宜时,赔款金额并非固定不变。当受害者达到六十周岁及以上的年纪,其年龄每增长一岁便会使赔款金额相应地降低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及更高龄的受害者而言,则将依照五年的标准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的是,这项是否一次性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受害人生存的剩余寿命时间。
然而,它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若受害者尚且年轻,无需支付超过二十年的赔款金额;而对于年纪稍长者来说,赔款金额则会根据年龄的增长逐年递减。
此外,死亡赔偿金并非单纯意义上的精神抚慰金,而是采纳了“继承丧失学说”作为理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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