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取法律行动时,原告须确保具备以下四项基本要素:
首先,应指名明确的被告;
其次,所进行的诉求必须是属于人
民法院可以接受并审理的
民事纠纷领域;
同时,该案件还需处在受诉地方人民法院的
管辖权范围内;
最后,原告需提出具体而明确的
诉讼请求以及充足的事实依据与理由支持。如果这些条件均得以满足,
当事人便可以带着顺畅清晰且完整的
起诉书、相关证明
证据以及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民法院进行正式
起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