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因为采取了跳楼这一极端行为而被警方
逮捕并将面临
拘留处罚。这主要是由于此类行为被视为对
公共秩序的骚扰和破坏,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
当事人实施
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具体来说,所谓的“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一些人聚集在一起,以
暴力或其他方式干扰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国家
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如果
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
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
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