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人身伤害的
伤残鉴定所需的费用标准如下所示:
对受伤状况进行鉴定的人员费用在300至600元之间;涉及到交通事故因果关系调查的
伤残评定者的费用在300至600元之间;针对劳损或残疾评估的鉴定人员的费用在400至800元之间;针对人类行为和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费用在800至1000元之间;而对于寿命检测及影响疾病确认的鉴定员则需支付400至800元。
同时,对于活体检验摄影师的费用范围为50至80元。
在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之前,需要首先明确此次鉴定的目的是因其产生的
人身伤害赔偿,抑或是由于职业损伤的因果关系进行的
工伤伤残鉴定。
就后者而言,可以向人社局所属的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过程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然而,对于人身伤害赔偿,则需要向
司法鉴定中心提交申请,通常会收取相当于人民币2000元的费用,实际费用还可能根据其他因素有所波动,详情请参考当地的鉴定收费标准,因为各地区往往存在着差异。
(1)对于申请各种伤亡级别鉴定的过程中,一旦被鉴定为
轻伤以上的伤势,便意味着加害方将面临着
刑事处罚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
(2)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相应的工作将会依据等级的高低,对
伤残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估算和计算。
一级伤残的计算方式为:
以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乘以二十年的时间,然后乘以百分之百,以此类推至
九级伤残,便需要将数值乘以百分之二十,而
十级伤残仅需要乘以百分之十。
(3)提出寻求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补充、被
抚养人性命维持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康复护理持续运作所需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和
赔偿义务者应给予赔偿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