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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侵占单位的财产权退回单位能说好话减刑吗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倘若能如数归还职务侵占所得款项、争取到企事业单位的宽恕与谅解、真诚认罪并有着深刻忏悔,这都将成为减轻其所判刑期的有力考量因素。
同时,通过有效辩护尽可能缩小涉案金额也同样能够产生减刑乃至缓刑的显著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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