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关系破裂至双方不得不
离婚,则目前还在
按揭阶段的房产可由双方共同协议进行调整和处置;但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有权将该类不动产判归
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一方所有,同时针对尚且未偿还完毕的房贷,这应当被视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负债,而在此过程中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与之对应的资产增值部分,在离婚之时应有不动产登记一方向另一方做出合理的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