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款人已经将欠款悉数归还给
债权人,而相应的借据却未能被收回,债权人可主动与
债务人取得联系,商讨是否能将该借据予以销毁或妥善保存已偿还
债务的凭据。
在买卖双方之间已经达成
借款协议后,交易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签署正式的借贷文件即为
借条。
待借款人依照约定履行了
债务清偿义务之后,借条将自动失去
法律效力,此时便可以将其予以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