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付标准,若邮寄货物时进行了保价处理,且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损失或全部损毁的状况,则将根据保价金额对收货人进行全额
赔偿;若只是部分受损或是内部组成部分短缺,我们将根据保价金额及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以合理公平的方式对您实际产生的
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另一方面,如果贵方尚未进行保价操作,且在途中遭遇邮件丢失、损毁或内部物品短缺的情况,我司将会依照实际经济损失对其进行赔偿,但需注意,
赔偿金额最高不会超过收取之资费的三倍;若是挂号信件遭受损失或损毁,也同样可获得资费三倍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