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农村土地产生的
纠纷时,通常可将其视为一类常见的
民事纠纷,你可以选择合适的部门协助依法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如有需要可直接报请所在地村委、乡镇府,或是县级政府行政管理单位作为调解者加以处理;
其次,你也可以向所在地方的土地管理机构
递交确权申请以寻求进一步解决之道;
再次,若协商无果,或者当下的争议状况已无法再通过调解处理,你便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审判法院发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针对此类问题还可能存在着一些其它的协助途径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