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法律
法规,交警部门在处理常规性交通事故时,需在现场勘查开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并出具相关文书。
如若事故涉及到检验和鉴定环节,警方将在相关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得出明确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通报并完成事故责任判定的撰写与签发工作。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