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销售假药没有卖出去的证据算是销售吗

销售假药没有卖出去的证据算是销售吗

销售假药罪的审判中,即使未实际售出药品,其所承担的销售额依然将被视为关键因素进行考虑;犯罪嫌疑人购买假药的真实目的往往是为了进行销售活动,只要能够找出相关证据证实其存在销售假药的行径,即可将之定位为销售假药罪;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据此标准进行处罚裁定,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