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无需双方
当事人亲自出席。这类事故责任决定书,乃是依据交通
法规层面的主张,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针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当事方是否存在
违章行为,以及该等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进行精确评估和判断后,所生成的文字资料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