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经国家允许,明矾可以被合法应用于食品制作领域中,但是其使用范围仅限于面包糠、炸油条、休闲小吃虾片、烘焙糕点类食品、腌渍海产鱼类等特定
类别和种类。
这其中不包括淀粉复配粉条制品。
因此,如果在粉条制品中发现含有硫酸铝钾,即所谓的明矾,那么就属于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隐匿、
伪造、毁灭有关
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