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执行公证程序的
婚前协议同样具备被法律认可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只要在协议所涉及的内容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问题,协议构成是建立在各方
当事人自主自愿并合法的基础之上,同时,参与协议谈判的主体也具有相当程度的
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协议内容得到了当事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章等形式的确认,均可视为协议已正式缔结,前提其生效。
尽管公正是为了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但无论是与否进行公证,都不会对协议本身的法定法律约束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