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彩礼专题 > 彩礼和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和三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圆满成就婚姻登记后,一般情况下,彩礼及三金等物品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相反地只属于一人所有,形成其专属的个人财产权益。
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婚姻缔结过程中产生且于婚姻关系有效存在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工资、资金、岗位津贴以及奖励金等劳务回报;通过自主创业、参与经营和进行投资等途径获取的利润收益;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用及孳生价值;被合法继承人由他人赠予的财产,但在此之外,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则不作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