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过程中遭后续车辆撞击车身侧方,此事件情节颇为错综复杂,具体的责任归属须依实际状况来进行判断。
例如若前车尚未成功完成变道操作,那么应当承担
主要责任;
然而如果前车已圆满完成了变道驶入新车道的动作且行驶稳定,那么则应由紧跟其后的后车负责。
在公路上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必须高度警惕周围其他车辆的动态变化,以避免对他人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超越前方车辆并完成超车动作之后,务必及时回归原车道,否则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将由违反规定者自行承担责任。
偶然错过路口或未充分完成调头操作,若在倒车过程中与后车发生碰撞,依然应当认定为前车责任。
总而言之,在判定责任归属时需考虑到实际交通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但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所有道路使用者皆需严格遵守交通
法规,时刻铭记“安全至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